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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海南省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其中5人和文昌明明口腔诊所有限公司被罚款合计29.9万元。
据悉,儋州郑某豪从2023年2月至今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在儋州市那大镇东兴社区九街2号内开展镶牙、补牙、洗牙执业活动,违法所得7840元。6月29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郑某豪作出没收器械、没收违法所得7840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儋州符某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违法所得215元。7月7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符某才作出没收诊疗药品、没收违法所得215元、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
符某朝(原陵水县南平农场卫生院的卫生员)购进药品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在陵水县群英乡南平居五一片区五一队家中给其妻子打针、用药;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符某朝有时也给其他病人打针,每次收取80元不等的费用,营业时间为2023年2月19日-5月12日,擅自营业时间将近3个月,违法收入共计4005元。8月10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符某朝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005元,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35种共计642件,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文昌许某鄂在文昌市会文镇会西街琼文中学对面的自家铺面内从事诊疗活动,该地点为原文昌市会文镇白延村委会的卫生室,许某鄂曾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07年10月21日至2010年10月20日),但该证在2010年10月20日到期失效,之后许某鄂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一直在自家铺面内开展诊疗活动。8月14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许某鄂作出没收违法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罚款99900元的行政处罚。
湖南省澧县复兴镇的赵某美于2023年5月15日和2023年6月5日在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一家美容中心提供的场所内给顾客进行针灸活动,但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非美容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的针灸活动未有收取费用,赵某美存在非医师行医的违法行为。8月21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赵某美作出没收医疗器械针灸针90支、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文昌明明口腔诊所有限公司位于文昌市翁田镇文政路81号,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8月21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文昌明明口腔诊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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